《集团2019年度商务营销工作指导意见》出台
2019-02-26 17:16
作者:
余敏
2月22日,《集团2019年度商务营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紧密围绕集团2019年工作会报告精神,贯彻“前瞻谋划,应对竞争;主动作为,营造市场”的思路,确保2019年度集团各项经营指导的全面达成。
《意见》对集团各大港区均提出了针对性的营销思路,其中枝城港区确立“增煤保磷挖地”经营思路,筹建大宗散货港口交易(集散)中心、分段运输中心;云池港区坚定“箱散并举”商务营销工作思路;临江坪港区在做好现有业务的同时,协调筹划磷、钢等货源下移云池港的对接。对集团物流公司提出了“发挥功能,做大体量;差异化发展,各成优势;协同合作,资源集合,构建集团物流品牌。”的营销思路。对水上服务公司提出了在专项水上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开发辅助作业、特种拖带及海事救助等业务市场的营销思路;对中理公司提出了巩固现有理货理箱服务市场的同时创建“宜昌港中理检验检测”品牌,探索在集团开展第三方理货业务的工作路径和经营模式。
《意见》还对强化应收账款回收,实施核心客户战略,加强商务营销团队建设以及落实环保工作相关要求做出了部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