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务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管理办法
来源:于永建
作者:宜昌港务集团信息网(2007-07-25)
日期:2007年07月25日 10:48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范 围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所涉及的范围: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过程中,围绕提质增效、节能降耗,而提出具有创新性、适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办法和措施;围绕经营生产管理,进行工艺改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的项目与办法;围绕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减轻劳动负荷、改善劳动环境的措施;围绕安全生产,促进隐患整改,保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办法。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集团成立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建议和成果的征集、评审、总评。各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动员职工参加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做好审查和报送等工作。
管理程序
第四条 集团工会办公室负责将《宜港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报审表》和《宜港集团职工技术革新成果报评表》下发到各公司。做好登记、整理和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只有建议设想而未实施填写《宜昌港务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报审表》,已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并验证成功的项目填写《宜港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成果报评表》。“建议内容”一栏应先对现状加以说明,对其存在的不足或将导致的隐患加以分析,再具体说明应采取的措施和步骤,最后还要有经济效益分析和预期目标,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专业资料等。
职工完成的《宜港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报审表》或《宜
港集团职工技术革新成果报评表》,上报公司或部室认为符合要求和有价值的,各单位(部门)签意见后,应及时上报集团工会办公室。
第七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领导小组要及时对上报的合理化建议,通过召开评审会的方式,根据建议的经济性、安全性和时效性进行评审,作出采纳与否的结论,通过后由单位签意见后实施。对不采纳的意见,应作出具体的原因解释。
第五章 奖 励
第八条 年终,集团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领导小组对全年所有
的合理化建议革新项目进行总评,根据效益大小评审技术革新等级奖项和小改小革奖项。技术革新项目一等奖的奖金1000元,二等奖的奖金800元,三等奖的奖金600元;小改小革项目奖金100—200元。
第九条 特别重大的技术进步项目或对集团乃至整个行业有重
大技术推进作用的项目,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具体数额由集团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后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发放。
第十条 对所有获奖的项目,集团将在年终表彰时与评出的各类
先进奖项一并进行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宜昌港务集团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领导小组
组 长:陈发义
副组长:赵程鹏 张 进
技术顾问:殷启山
组 员:刘晓俊 于永建 王顺生 郭红奕 魏忠俊 赵丽娟
杨长明 徐曙光 安水源 赵永生 徐芳萍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