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宜昌港务集团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2021-09-13 17:29
作者:
邹兴念
为深入学习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10日,宜昌港务集团邀请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科长王康安到集团作专题培训。

培训课上,王康安全面讲述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主要调整章节,重点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的内涵。她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突出落实好“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7项重要职责。结合近年来宜昌市发生的典型案例,她剖析、论证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障的极端重要性。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深刻理解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于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可能导致的严厉处罚和严重后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此次培训有力促进宜昌港务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迈向新台阶。

宜昌港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公司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参加了培训。